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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示录 - 第二章

1 「你要写信给在以弗所的教会的使者(与『天使』一词同字)说:「『那把七颗星握住在右手中,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走来走去的,这么说
2 我知道你的行为,你的劳苦和坚忍,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。那说自己是使徒,其实不是的,你曾试验过,看出他们是假的。
3 你知道你有坚忍,曾为我的名担受(与上『容忍』一词同字)一切,也不劳累。
4 但我有一件要责备你的,就是你已经撇弃了你先前的爱心。
5 所以要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,来悔改,行先前所行的。不然,我就临到你;你若不悔改,我就移动你的灯台离开其位置。
6 但是你有这一件:你恨恶尼哥拉派的行为,这也是我所恨恶的。
7 有耳的应当听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!得胜的我必将上帝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。』
8 「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使者(与『天使』一词同字)说:「『那首先的,末后的,曾经死又活过来的,这么说:
9 我知道你的苦难和穷困;其实你是富足的。我知道那说自己是犹太人,其实不是,乃是撒但(即:魔鬼的别名)集团(与『会堂』一词同字)的人,毁谤的话。
10 别怕你所要受的苦了。看吧,魔鬼将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丢在监里,叫你们被试验;你们就有苦难十日。你要忠信至死,我就将生命的华冠赐给你。
11 有耳的应当听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!得胜的决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』
12 「你要写信给于别迦摩教会的使者(与『天使』一词同字)说:「『那执有双刃利剑的这么说:
13 我知道你居住的地方,嘿,撒但(即:魔鬼的别名)座位的地方;你执守着我的名,甚至当我那忠信者,那为舍生作证的安提帕,在你们那里,在撒但(即:魔鬼的别名)居住的地方,被杀的日子,你也没有否认你对我的信仰。
14 不过我有一点要责备你的,就是你有执守巴兰教训的人在你那里。这巴兰教导了巴勒将绊跌物丢在以色列人面前,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并行邪淫,变节去拜偶像。
15 照样地,连你也有执守尼哥拉派教训的人。
16 故此你要悔改;不然,我就迅速临到你,用我口中的剑同他们争战。
17 有耳的应当听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!得胜的,我必将隐藏的吗哪赐给他,也赐给他一块白石子;石子上写着新的名,除了领受者之外,没有人认识的。』
18 「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的教会的使者(与『天使』一词同字)说:「上帝的儿子,眼睛像火焰,脚仿佛明亮之铜的这么说:
19 我知道你的行为:你的爱心,信心,服务,和坚忍;也知道你末后所行的比先前的还多。
20 不过我有一件要责备你的,就是你容让那妇人耶洗别;她说自己是神言人,又教导又迷惑我的仆人们去行邪淫,变节拜偶像,吃祭偶像之物。
21 我给了她时间,让她悔改;她又不愿意改悔她的淫乱。
22 看吧,我必将她丢在病床上(有古卷作:在炉子里);那些同她行淫的人若不改悔她的行为,我也必将他们丢在大苦难中。
23 我必以死亡(或译:瘟疫)击杀她的儿女;众教会就知道我是探索透人肺腑肾肠的;我必照你们的行为将各人所应得的报给你们。
24 至于你们其余在推雅推喇的人,凡不执守这教训,就是不明白他们之所谓撒但(即:魔鬼的别名)之『深奥』的人呢,我告诉你们,我必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。
25 不过你们所已有的,你们总要执守,直到我来。
26 ,27 得胜的,和那遵守到底我所吩咐行的,我必赐给他权柄管理列国,正如我从我父受了权柄一样;得胜的必用鉄杖管辖列国,使他们像陶器被打碎。
28 我也必将启明星赐给得胜的人。
29 有耳的应当听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!』